機關能源審計
更新時間:2020-09-06 12:12:42 字號:T|T

能源審計報告
1.審計范圍:各單位能源管理情況、能源計量與統計狀況、能源利用流程分析、能源消耗指標計算分析、主要耗能設備能效分析、節能潛力及技改建議、******節能技改項目的技術經濟分析與評價等。
2.審計目標:通過能源審計工作進一步加強用能單位的用能管理,摸清能源消耗及管理情況,以及能源使用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深入挖掘存在的節能潛力,提出合理的用能優化建議,提升能源管理和利用水平,為進一步推廣開展節能改造夯實工作基礎。
3.審計內容:
(1)辦公區等建筑基本信息評價,查閱建筑物竣工驗收資料和用能系統、設備臺賬資料,檢查節能設計標準的執行情況;
(2)單位辦公區能源管理狀況評價,對上一年度節能計劃、能源消耗定額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分析,評估實施效果等;
(3)單位辦公區的用能概況及能源流向分析;
(4)單位辦公區的能源消耗指標計算分析,核對電、氣、油、水等消耗計量記錄和財務賬單,評估分類、分項的總能耗,人均能耗和單位建筑面積能耗等;
(5)單位辦公區主要用能系統和用能設備分析(必要時應進行設備檢測),檢查能源計量器具的運行情況,核查能耗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性;
(6)對收集資料進行計算分析之后,結合審計專家及測試工程師意見,對各單位能源消耗狀況進行綜合評價;
(7)對單位辦公區查找能源利用效率較低環節,挖掘用能單位的節能潛力,項目組將針對具有節能潛力的環節,設計多種經濟運行與節能技改建議;
(8)******節能技改項目的技術經濟分析與評價。根據在現場調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項目實施的可操作性建議。
(9)編寫完成能源審計報告,根據以上工作內容編寫完成能源審計報告初稿,并與被用能單位進行報告內容確認和溝通,根據各單位意見和建議對報告內容進行完善。審計報告經過公司內部審核修改后,形成***終能源審計報告。
(10)對審計工作進行總結。審計工作結束后,對本次能源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說明,對存在問題和提出的建議進行統一答復。
4.能源審計報告要求
(1)按能源審計規定完成審計工作并出具審計報告;
(2)對評審報告的客觀性、獨立性、真實性負責;
(3)在審計報告中對適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進行技改的項目和單獨技改項目做出明確說明,包含技改費用;